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

日期: 2018-05-14 00:34:04 浏览次数: 366
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共享农庄的定义、总体要求、建设内容标准、综合效益标准、等级划分标准等。
本规范适用于海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共享农庄的规划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5566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61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
JGJ 6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LB/T 065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NY/T 2366 休闲农庄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共享农庄
以充分涵盖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的乡村振兴综合经营发展模式。
4 总体要求
4.1 共享农庄必须遵循有关方针、政策及法规。
4.2 共享农庄建设应坚持以农为本、规划管控、市场主导、资源共享、试点先行、助力脱贫、绿色理念、彰显文化、突出特色和三大效益并重的基本原则。
4.3 共享农庄应将闲置资源如民宿、土地、产品、资源、项目等进行共享,共享模式包括产品订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文化创意型等。
4.4 坚持规划先行,坚持规划管控,符合“多规合一”要求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4.5 共享农庄在筹建时宜聘请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建设规划。
4.6 共享农庄建设规划应包括总论,建设条件分析、评价,建设的基本思路、目标,目标客群分析,功能区的划分,共享活动及消费项目,农业生产项目,休闲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共享农庄运营模式等。
5 建设内容
5.1 功能板块
共享农庄基本功能板块包括生产、生活、体验、购物、餐饮、住宿等六大功能,除生产功能外,其他功能板块应集中集约布局。
5.1.1 生产功能
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或者从事畜禽、水产等养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在符合多规合一要求的前提下,该功能区域占比不低于农庄总面积的80%,且不少于100亩。
5.1.2 生活功能
设置田园生活场景,营造田园生活方式,满足消费人群的休闲度假、养生居住生活需求。
5.1.3 体验功能
设置体验式消费项目,如种植采摘、农耕文化、手工制作、教育科普体验等,满足消费者各种休闲体验需求。
5.1.4 购物功能
提供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及加工品、衍生品等产品,满足消费者购物需求。
5.1.5 餐饮功能
根据共享农庄实际条件统筹安排餐饮功能,以当地特色传统菜肴为主,兼顾不同人群喜好。
5.1.6 住宿功能
在符合规划管控条件下可适当建设乡村客栈、度假民宿等住宿设施。
5.2 共享方式
5.2.1 产品共享
以个人订制或团购订制等形式,为消费者提供海南热带特色农产品直供、认种、认养等订制服务。
5.2.2 民宿共享
利用获得的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或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宅基地,采取合作、租赁等方式,发展民宿客栈。
5.2.3 土地共享
将农庄的菜地、果园或其它农地划分为若干小块,以众筹的方式,将其经营权租赁给消费者,用于农业生产或农事体验。
5.2.4 资源共享
将农庄闲置的场所、公共空间等资源释放出来,以租赁、合作等形式满足消费者需求。
5.2.5 项目共享
以合作或众筹等方式共建农庄,或共建某一特定的项目,消费者及投资者按约定获得实物回报或投资收益回报。
5.3 基础设施
5.3.1 基本要求
5.3.1.1 整体规划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5.3.1.2 整体环境优美,自然资源协调;
5.3.1.3 建筑外观、形式、色彩、材料及空间尺度与周围环境协调,民宿(客栈)不能超过三层,充分体现海南地域和民族特色;
5.3.1.4 具备完善的游览系统;
5.3.1.5 积极推广有关节能环保技术,对基本农田和水域采取保护措施;
5.3.1.6 农庄内无裸土,无荒地;
5.3.1.7 农庄宜通过循环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废水以及利用循环生物链发展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区;
5.3.1.8 公共场所无垃圾杂物,水面无污染;
5.3.1.9 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的要求;
5.3.1.10 噪音质量应符合GB 3096中的相关规定;
5.3.1.11 油烟排放应符合GB 18483的相关规定。
5.3.2 餐饮设施
5.3.2.1 餐饮服务设施符合GB/T 26361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的要求;
5.3.2.2 餐饮建筑设计应内外空间互相渗透,造型应新颖、独特,与乡村自然环境协调符合现行JGJ 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5.3.2.3 餐饮建筑的体量和烟筒高度不应破坏原有景观和环境;
5.3.2.4 应具备一次接待就餐人数不少于50人的场地;
5.3.2.5 使用本地特色无公害农副产品比例达到70%以上,有本地农家菜、时令菜。
5.3.3 民宿设施
5.3.3.1 根据游客规模和需求,确定接待房间、床位数量及档次比例;
5.3.3.2 服务设施设计应符合现行LB/T 065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的规定;
5.3.3.3经营用房单体建筑内的房间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4个房间;
5.3.3.4 内外整洁卫生,无异味,卫生间设施齐全完好;
5.3.3.5 卧具一律消毒处理并一客一换。
5.3.4 道路设施
5.3.4.1 外部可进入性强,到达农庄的道路交通状况良好、便利;
5.3.4.2 内部交通通达性强,具有独立的生产(消防)通道、观光游览道路等;
5.3.4.3 有与车位需求相适应的停车场;
5.3.4.4 道路网设计必须满足农业生产、农产品观光采摘、环境保护及职工生产、生活等多方面的需要;
5.3.4.5 道路建设符合NY/T 2366休闲农庄建设规范的规定。
5.3.5 水电设施
5.3.5.1 污水处理设施或中水设施应符合环保标准;
5.3.5.2 给水方式既可采用集中管网给水,或采用机井给水;
5.3.5.3 给水水源符合饮用水标准;
5.3.5.4 排水工程必须满足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和雨水排放的需要;
5.3.5.5 排水方式宜采用暗管(渠)排放,做到雨污分离,污水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生活、生产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和洼地;
5.3.5.6 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用电负荷和供电方式,本着节约能源、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进行设计;
5.3.5.7 照明宜采用分线路、分区域控制,并将照明与防止消灭农业病虫害结合起来;
5.3.5.8 在变电所和变压器的周围,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5.3.5.9 供电线路敷设,一般不应采用架空线路,必须采用时,线路应尽量沿路布设,避开中心农庄和主要景点,尽可能不跨越建筑物或其他设施。
5.3.6 消防设施
5.3.6.1 应建设完善的消防综合设施;
5.3.6.2 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3.6.3 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管理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
5.3.7 景观设施
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的位置、朝向、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色彩及其使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它景观要素和自然环境统一协调;
——层数不应超过三层;
——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景观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
——亭、廊、花架、敞厅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共享农庄内景观最佳地段,土壤肥沃地段,不得设置餐厅及集中的服务设施;
——景观小品的位置、高度、体量、风格、造型、色彩要与整体环境相适应。
5.3.8 卫生设施
5.3.8.1 各类场所卫生达到GB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的规定,餐饮场所达到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的规定,游泳场所达到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规定;
5.3.8.2 公厕数量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
5.3.8.3 垃圾箱配备应满足需要,开展生活垃圾和资源化利用,做到垃圾处理及时,日产日清,集中处理;
5.3.8.4 配备卫生消毒设施,不使用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5.3.9 配套服务设施
5.3.9.1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具备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
5.3.9.2 农庄内应合理布设指示性标牌、规定性标牌、说明性标牌、解释性标牌及宣传性标牌等多种引导标识系统,烘托整体环境,并用规范的中英文表示。
5.3.9.3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建设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2和GB/T 15566的要求;
5.3.9.4 设立旅游购物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地方特色突出;
5.3.9.5 咨询与投诉管理制度规范,有咨询、投拆接待人员,游客的问讯能得到及时解答;
5.3.9.6 建立电子商务系统平台,具备网上查询、预定、支付等服务功能等;
5.3.9.7 共享农庄要覆盖光网,4G/5G信号覆盖农庄。安装可视化的物联网设备并接入政府或海南共享农庄联盟的管理平台,实现和移动互联网等的可视化接口。
5.4 经营管理
5.4.1 经营组织
5.4.1.1 以企业为主体。按照“企业+农民”或“企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由企业以股份合作、租赁等方式,整合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源,或利用企业自身土地、房屋资源,进行共享农庄的开发建设经营。
5.4.1.2 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按照“农民合作社+农民”的模式,由农民合作社以股份合作、租赁等方式,整合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源,进行共享农庄的开发建设经营。
5.4.1.3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把发展共享农庄作为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个重要途径。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组织村集体成员参与共享农庄建设,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让农民通过参与共享农庄建设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
5.4.2 管理制度
共享农庄应建立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项目开发运营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
5.4.3 人员培训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定期对共享农庄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进行知识、技能、综合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5.4.4 服务要求
5.4.4.1 仪表衣着
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服务标志,仪容仪表得体。
5.4.4.2 服务态度
服务人员应自然、亲切、热情适度,微笑服务,礼仪礼节得当。服务人员应遵守承诺,保护隐私,尊重客人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晚间应有值班人员或值班电话。遵守服务人员守则、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4.4.3 服务技能
服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高效率地完成对客服务。服务人员应提供温馨细致地服务。服务人员应熟悉当地旅游资源,可为宾客作介绍。服务人员应熟悉当地特产,可为宾客做推荐。定期进行服务人员技能培训。
6 综合效益
6.1 经济效益
6.1.1 企业:三产融合基础好,带动作用突出;财务收益预期良好;经营三年能够实现盈余,有带动农户持续稳定增收的相关记录。
6.1.2 农民合作社:三产融合基础好,带动作用突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三年能够实现盈余,有社员入股清单,盈余后有盈余分配记录。
6.1.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通过土地流转或股份合作方式,建立股份合作经济,让集体经济成员获得稳定收益。
6.1.4 共享农庄必须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体,建成运营后年度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应占到整个农庄收入的30%以上;农庄年接待人数1万人次以上;年直接收入(指发展共享农庄所获得的直接收益)100万元以上(扶贫济困型农庄可适当放宽)。
6.2 社会效益
农庄直接吸纳劳动力就业20人以上;间接提供劳动力就业50人以上。
6.3 生态效益
农庄绿化美化好,生态环境优良;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农庄内无裸土、无荒地、水面无污染、公共场所无垃圾杂物。
7 等级划分
共享农庄分为三个等级:钻石级、黄金级、白银级,三个等级的共享农庄应满足下列基本要件,等级评分标准详见附录。
7.1 钻石级
7.1.1 基础条件
——应拥有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地方特色文化资源。
——农庄内外部通达性好,设置交通工具停放地、游览路线及导引标识系统,方便抵达。
——食宿应专业设计,体现当地特色和文化,整体建筑与周边协调,内部提供高品质用品。
——购物场所应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环境整洁,商品地方特色突出。
——安全意识强,开展和建立消防安全和安全巡查制度。
——农庄内各项基础设施配置完备,能够满足共享农庄建设需求。
——农庄内优质4G/5G信号覆盖旅客活动场所,重点公共场所有优质免费WiFi信号覆盖,民宿房间内安装光纤宽带网络,提供免费WiFi。设立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农庄所在公路边、河边、山边、海边等区域全面达到洁化、绿化、美化要求。
7.1.2 经营状况
年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突出,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80人以上。
7.1.3 管理体系
投资结构明晰,财务状况良好,有入股清单和盈余分配记录等。规章管理制度完善,定期开展员工就业、安全生产等培训,每年进行全员培训4次以上。
7.1.4 服务体系
——应建立优秀服务团队,提供舒适、周到服务。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水平高。
——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调查,调查样本好评率不低于90%。
7.1.5 共享模式
——农民在村集体组织、合作组织、企业等主体中参与程度高,共享经营活动应对地方经济、社会、文化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
——利益联结机制可操作性强,农民分享发展红利。
——农庄有不少于20个经营项目,其中共享项目不少于6个。
——市场知名度高,共享辐射面广。充分运用新媒体进行营销,粉丝量达到1万人以上。
——可提供农产品线上溯源信息,且可通过电商平台提供线上预定服务。
7.2 黄金级
7.2.1 基础条件
——应拥有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
——农庄内外部通达性较好,设置交通工具停放地、游览路线及导引标识系统,方便抵达。
——食宿设计体现当地特色和文化,整体建筑与周边协调,内部提供高品质用品。
——购物场所应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环境整洁,商品地方特色突出。
——安全意识较强,开展和建立消防安全和安全巡查制度。
——农庄内各项基础设施配置较完备,能够满足共享农庄建设需求。
——农庄内优质4G/5G信号覆盖旅客活动场所,重点公共场所有优质免费WiFi信号覆盖,民宿房间内安装光纤宽带网络,提供免费WiFi。设立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农庄所在地达到洁化、绿化要求。
7.2.2 经营状况
年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突出,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50人以上。
7.2.3 管理体系
投资结构明晰,财务状况良好,有入股清单和盈余分配记录等。规章管理制度较为完善,每年进行全员就业、安全生产培训3次以上。
7.2.4 服务体系
——应建立服务团队,提供周到服务。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水平高。
——定期做服务质量调查,调查样本好评率不低于85%。
7.2.5 共享模式
——农民在村集体组织、合作组织、企业等主体中参与程度较高,共享经营活动应对地方经济、社会、文化产生促进作用。
——农庄有不少于15个经营项目,其中共享项目不少于4个。
——市场知名度较高。运用新媒体进行营销,粉丝量达到8000人以上。
——可提供线上预定服务。
7.3 白银级
7.3.1 基础条件
——应拥有优质的自然生态环境。
——农庄内外部通达性较好,方便抵达。
——食宿设计体现当地特色,整体建筑与周边协调,内部提供较为舒适用品。
——购物场所应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环境整洁。
——开展和建立消防安全和安全巡查制度。
——农庄内优质4G/5G信号覆盖旅客活动场所,民宿房间内安装光纤宽带网络,设立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农庄所在地达到洁化、绿化要求。
7.3.2 经营状况
年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带动农民增收突出,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20人以上。
7.3.3 管理体系
投资结构清晰,财务状况良好,有入股清单和盈余分配记录等。规章管理制度较为完善,每年进行全员就业、安全生产培训2次以上。
7.3.4 服务体系
——服务流程较完善,服务水平较高。
——定期做服务质量调查,调查样本好评率不低于80%。
7.3.5 共享模式
——农民在村集体组织、合作组织、企业等主体中参与程度较高。
——农庄有不少于10个经营项目,其中共享项目不少于2个。
——市场知名度较高。运用新媒体进行营销,粉丝量达到5000人以上。
——可提供线上预定服务。


附  录A
(资料性附录)
共享农庄等级评分表
表A.1 共享农庄等级评分表
 

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权重得分
1基础条件
(35分)
游览条件游客服务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整,有专业咨询服务人员;有各种标识牌和介绍牌,位置合理,造型特色突出,艺术感和文化气息浓厚,与景观环境协调;有游客公共休息设施且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特色明显;农庄内有2条以上的参观线路,4处以上的参观点。3
2食宿条件总服务台位于前厅显著位置,接待人员提供24小时服务;能提供10间以上客房,内饰装修良好,配置齐全,干净整洁,具有浓郁地方特色;餐厅位置合理,有良好通风、采光、整洁等条件,菜肴具有浓郁地方特色,与厨房有隔离;厨房布局合理,使用面积与接待能力相适应,内部操作间分设合理,符合食品卫生标准。4
3交通条件到达园区的道路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有专用停车场(船舶码头),停车场容量能充分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布局合理;停车场标志规范、醒目,绿化美观,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停车场有专人管理。5
4购物条件有购物场所,购物场所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供游客采摘、加工和所出售的农副产品达到”三品一标”之一;对农庄内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实行产品标识和编号管理,确保质量可追溯;园区内旅游商品地方特色突出。4
5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舒适宜人,乡村风情浓郁;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高度不超过三层,无违章建筑和私搭烂建行为;开发建设过程不造成环境污染,有效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园区周边环境和谐、无人为破坏、无建设性破坏问题,周边方圆2公里范围内无污染源;项目通过环境评估。5
6安全条件认真执行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发的安全法规,并取得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的许可;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特殊地段有专门专人看守;备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现场检查无安全隐患4
7公共服务设施园区通五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通气,内部主干道宽敞、平整且硬化;生活用水水质达标,用水设施健全;观光廊道有安全保障;有观景台;有可视化监控系统。5
8公共卫生条件园区内干净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内部设施齐全,干净整洁,无异味,有符合循环经济的粪便处理设备;园区内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分类设置,与环境相协调;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实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不使用一次性餐具。5
9经营状况(20分)年游客接待量园区年接待游客1万人次以上;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具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具有较强的市场辐射力。6
10年收入园区年直接经济收入2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应占到整个农庄收入的30%以上;年直接收入(指发展休闲农业所获得的直接收益)100万元以上。7
11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水平园区内农民年平均收入3万元以上,无拖欠员工工资和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现象;所在地周围农民农产品销售状况良好;依托园区休闲农业发展,促进当地农民增收效果显著。7
12管理体系(10分)组织架构农庄有适合自身战略的目标实现,对外竞争力较强,运营效率较高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需分工清晰,有利考核与协调;部门、岗位的设置要与培养人才、提供良好发展空间相结合。3
13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投诉制度,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建设开发项目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要求;有80%以上的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40%以上;管理层中需要专门资质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4
14培训体系从业人员应每年定期接受2次以上专业技能等培训;组织园区管理人员每年2次以上考察;每年提供2次以上专业培训,培育农庄优秀经营人才。3
15服务体系(10分)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对客人一视同仁尽量满足客人的需求,服务过程中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提倡微笑服务,对客人提出的问题暂时无法解决时,耐心解释并于事后设法解决,不推诿和应付。4
16服务流程园区通过文件、制度的形式将服务流程体系予以描述、宣贯,有利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园区经营效益,防患经营风险。3
17服务水平有导游讲解服务,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并具有针对性;服务人员符合各岗位的规范和要求;休闲体验项目比较多,吸引力较强,且紧密结合地方特色,乡土风情浓郁,文化深厚,项目内容不重复,有特色。3
18共享模式(25分)农民经济组织参与度农业生产与农耕文化结合紧密;从业人员20人以上;从业人员中当地农民占60%以上;带动农户达到20户以上;带动贫困户达到10户以上;对当地村集体经济发挥起到了重要的带动作用;农民在村集体组织、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主体中所占比重较高。10
19利益共享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可操作性强,让农民分享发展红利7
20共享项目数量比重园区经营项目通过股权共享、资产共享、产品预售及项目众筹等形式所占全部项目比重达30%以上;共享项目收入占总体收入比重达30%以上。5
21信息化平台建设园区有信息化基础,包括宽带网络、移动通信信号覆盖、WIFI覆盖;建设信息化管理,包括可视化监控、游客流量监控、预警报警和运行监控;建立农业物联网系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立社群平台,开设农庄自有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能提供线上预定和线下支撑服务。3
白银级:70-79分,且每一大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的60%;黄金级:80-89分,且每一大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钻石级:90分以上,且每一大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的80%。
X海南休闲农业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海南农家乐,海南农庄,海南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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