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的通知》(农办科〔2017〕26号)要求,为展现我省基层农技人员精神风貌,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我厅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寻找范围。最美农技员寻找范围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含种植、畜牧、农机、热作等)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农技人员,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
(二)推荐名额。每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1-2名优秀候选人报送到省农业厅。由省农业厅组织筛选4名优秀农技员作为农业部“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的候选人。
二、入选条件
最美农技员推荐人应为仍在农业技术推广一线工作的基层农技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精通业务工作,推广了多项农业关键技术,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为当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受到市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得到当地农业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事迹感人。
(四)在县乡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累计在15年以上(不含以行政编制身份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事迹特别突出的农技人员可不受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出具证明函。
三、工作程序
(一)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提出拟推荐对象,填写“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 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推荐人学历学位、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报送市县级农业主管部门。
(二)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评审小组,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荐名额向省农业厅报送本市县推荐函及推荐人员有关材料。推荐函包括推荐工作及公示情况等,并附本市县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三)省农业厅成立推荐评审小组,主要根据候选人服务三农的事迹、开展农技推广的贡献等进行遴选,在对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在地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向农业部报送有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扎根基层、业绩突出、贡献卓著的基层农技人员遴选出来。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到省农业厅科教处邮箱
hnsnytkjc@126.com。
(二)纸质材料报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将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等材料报送到省农业厅科教处,推荐申报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8份。
(三)报送截止时间。各市县农业局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纸质材料以寄出材料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刘菲,易命;
电话:65331932,65351355(传真);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院海南省农业厅科教处;
邮政编码:570204。
附件: 1.“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推荐申报表
2. 最美农技员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