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对在澄迈县注册或新引进、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文化创意设计等重点门类文化企业,自经营年度起5年内,按企业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对被国家部委评定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对自带文化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数字印刷等大型文化产业项目入驻该县的企业,按企业实际投资额给予15%以内的资助。
《意见》指出,澄迈县原创影视作品获得国际A类影视节、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的,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反映澄迈题材,讲述澄迈人物、故事,宣传展现澄迈、提升澄迈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电视作品,在省级电视台以上黄金时段(19时至21时)播出的,额外奖励100万元,电影作品在全国公映的,每部给予50万元额外奖励;原创网络游戏经国家广电总局或工信部批准且正式上线运营的,每款奖励10万元。
记者了解到,对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主题公园、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国际知名品牌的大型文化活动及体育赛事等,澄迈将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政策予以支持。同时,对引进文化产业项目并落户澄迈的团队和个人,将按以下办法给予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从项目投产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实际投入资金计算,每百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获得《海南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奖励的团队或个人,按照项目投入实际金额,在省级奖励基础上追加10万元至50万元奖励;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项目,在此基础上追加奖励30万元;引进中国500强企业的项目,在此基础上追加奖励20万元。
在人才方面,澄迈将对为文化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每两年在全县开展一次“优秀文化经营人才”评选活动,对获评者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给予配套奖励。此外,澄迈将定期选派人员赴文化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参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