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休闲农业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7〕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以行政村为主体,包括历史古村、特色民居村、现代新村、特色民俗村等类型,集中连片以休闲农业为主要产业的特色小镇也可以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由各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所辖区域相应村(镇)积极申报。
(一)乡村申报。各行政村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见附件),并附本村综合情况材料(情况介绍、图片资料、视频资料、获得荣誉等)。
(二)市县审核。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县申报的乡村进行核实评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登录中国休闲农业网(www.crr.gov.cn)填写相关材料的电子申报文档,并在《2017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上加盖公章,报送省农业厅休闲农业处。
三、申报要求
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确定的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择优推荐,并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文件报送海南省农业厅休闲农业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nxxny0898@163.com。
省农业厅将在各市县申报的基础上,组织筛选,择优推荐6个美丽休闲乡村报送农业部。
联系单位:省农业厅休闲农业处
电 话:0898-65352306,65332348(传真)
电子邮件:hnxxny0898@163.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
2017年6月1日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7]10号).pdf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的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