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精神,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历次全会要求,全面提高全省政府系统执行力,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二、深入调查研究。
三、提高决策质量。
遵循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被征询单位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都要明确表态,所提意见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反馈;在最后决议阶段,除非有新的原则性意见,否则不再提出异议。
注重决策实效。政府会议作出的决定、明确的任务,所属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要坚决贯彻执行;发现难以执行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政府办公厅(室)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继续执行、暂缓执行或按新的办法执行的明确回复。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超过10%的事项未实施的,要向上级作出书面说明。
四、讲求会议实效。
提高会议讨论质量。政府常务会议前应充分讨论沟通,会上以表决事项为主。专题会议主要研究解决问题,参会单位重点讲存在问题,从可行性的角度想办法、提良策。单位派员参会须充分授权,参会者应提前做足功课,会上代表单位作明确表态,不能以回去请示或其它理由推诿搪塞。对各单位讨论发言时间要作出明确规定。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确实要开的会,尽量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减少和避免集中开会、层层开会,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做出规定,让其有更多时间抓调查研究、贯彻落实、解决实际问题。
五、精简发文。
六、落实责任主体。
七、强化沟通协调。
建立覆盖全省政府系统的即时通讯工作群,作为非涉密事项的常规沟通协调平台。
八、强化副秘书长工作职能。
九、深化政务公开。
公开政府工作流程和标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一律对社会公开;不在公共服务范围的,内部运转流程和标准要在政府部门间公开。
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十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能。
十二、加强督查。
督查要统筹。政府各部门定期把以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计划(含督查事项、督查时间、参加督查人员)报同级政府办公厅(室)统筹,未列入计划的一般不得开展督查。各部门开展的其他督查项目,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同级政府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各类督查项目尽量归并,通过合并督查、联合督查、委托督查等方式,做到一定时间内,同一事项只有一支力量督查,督查结果多个部门共享。
督查要实。重点工作开展现场督查,一般工作以书面督查、网上督查为主,充分发挥省政府“网上督查室”作用。要给被督查单位留足实施时间,防止上午开会、下午报落实情况。
十三、改进考核方式。
重视动态考核。日常检查以突击检查、暗访、抽查为主,不事先打招呼,不以书面汇报材料为主,面对面接触基层一线。考核以工作实效为导向,而不仅以开会发文等为依据。
做好考核统筹。日常考核检查以外的各类专项考核、综合性考核,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商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尽量归并,原则上集中在每季度首月的第一个工作周完成。
重视考核结果运用。检查考核单位不仅要拿出结果报告,还要帮助排名靠后或问题突出的单位,提出限时整改方案,并跟踪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在同级各部门间互认。
十四、把执行力作为奖惩依据。
十五、发挥班子引领作用。
上述各项措施实施情况,由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组织力量进行评估,并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年度实施情况由省政府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参照执行,不再另行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