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新阶段,土地流转和田园综合体建设理应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抓手与主平台。
美好的“田园”是我国古代人们向往的理想空间。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也就是说,田园综合体将成为实现乡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的一种新模式。
近年来,我国将农业供给侧改革作为转化“三农”发展动能的主要抓手,进行了多项改革尝试,取得了一定效果,积累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在“提质”方面,在优质农产品供给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下一步,如何将现有改革项目集聚、联动,形成精准发力、高起点突破的新引擎,在进一步“提质”的基础上做到“增效”,让农民充分受益,让投资者增加收益,将是“三农”领域改革面临的新挑战。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要实现“农村美、产业兴、百姓富、生态优”的综合效益,应该选择聚居模式。但以往部分地区“赶农民上楼”的聚居模式,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宜居愿望,也不符合中国乡村自古以来的田园居住特色。
依托田园综合体,可以探索多元化的聚居模式,既保持田园特色,又实现现代居住功能。借助聚居功能,田园综合体也将成为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佳空间。
精准扶贫最重要的是赋予农民及其从事的产业自主“造血”的功能。田园综合体集聚产业和居住功能,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新路径。
各种扶贫政策和资金,可以精准对接到田园综合体这一“综合”平台,释放更多红利和效应,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让“三农”有可持续发展支撑,让农村真正成为“希望的田野”。
土地问题依然是“三农”发展的关键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
近年来,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域,一项最具活力的改革举措是“土地流转”。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建立在土地流转机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着多种机遇叠加。
国土资源部提出,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市范围内流转。
可以预见,随着扶贫攻坚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广度和深度都将迎来新的转变。
田园综合体将成为乡村地产转型的强大动力。乡村地产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创新,积累了一定能量,但也进入了“瓶颈期”,土地供应机制、开发模式、营销渠道等都面临转型。
田园综合体包含新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同时,田园综合体在土地盘活机制、建筑特色、适宜人群等方面将有一次飞跃式的变革,借助这一载体和平台,乡村地产将寻找到新的发展“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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